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中国软件名城管理办法》《中国软件名园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中国软件名城、名园管理工作,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促进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办法明确,中国软件名城创建优先支持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成效明显市(州)等,以及拥有2家及以上中国软件名园的城市。中国软件名园创建优先支持中国软件名城、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成效明显市(州),以及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的软件园区。
关于印发中国软件名城(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信发〔2022〕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中国软件名城管理办法》《中国软件名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中国软件名城管理办法
2.中国软件名园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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