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经验、免培训”招聘兼职,实则利用求职者身份信息注册各类金融软件账户。这类“兼职”门槛不高却套路满满——“刷脸”完成某些软件注册,即可获得报酬。此后,这些账户被用于绑定境外“洗钱”平台,进行转移、清洗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所得资金。而实名注册的各类社交账号,则被不法分子以每个40至50元的价格贩卖给“引流”犯罪团伙。
应该说,现实生活中,很多大学生或灵活就业人员渴望通过兼职来赚取收益,这原本无可厚非。但谁能料到,一些兼职工作者却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成了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洗钱的工具人。对此,不仅要强化宣传,保护涉世未深者不掉入陷阱,更要加大打击力度,严惩上游犯罪。
随着互联网的高度发达,很多人已经离不开网络和智能手机,而犯罪手段也随之翻新,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开设赌场、洗钱等犯罪活动日趋增多。但这些犯罪分子显然不会使用自己实名认证的电话卡、微信号、QQ号实施诈骗,更不会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收款,否则很容易被顺藤摸瓜一举查获。
故一些涉世未深、风险意识不足的在校生或居家待业者,便被犯罪分子盯上,成为替罪羊和工具人。这些在校生在“兼职”“赚快钱”等诱导欺骗下,名义上是从事网络推广等兼职工作,入职期间,犯罪分子再以匹配职位、注册账号、发放工资等各类理由,要求上交身份证、银行卡和个人手机,并配合人脸识别等。进而在求职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身份信息注册网银、数字钱包、第三方支付账户,再出售给境外犯罪分子,用于转移、清洗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所得资金。
可以说,这些电诈工具人的行为,极大地加大了案件侦破和损失挽回难度,因为被害人只知道其将钱款转入了工具人的账户,根本不知道谁是骗子、谁是幕后元凶。甚至导致一些真正的主犯根本无法抓获,这也是“网赌电诈”犯罪一直猖獗的原因之一。
可以说,很多具有一定社会经验的成年人,都难免会沦为工具人。这些象牙塔中的在校生,缺少社会历练和社会经验,在寻求兼职过程中,误入犯罪分子精心设置的圈套,将犯罪分子精心包装的“拨打电话”“提供电话卡”“网络推广”当作正常的工作内容来对待,不假思索地积极参与并获取报酬,很容易误入歧途。一些长时间脱离社会的居家女性,或防骗意识不强的人员,也难免误入圈套。
保护涉世未深者不掉入圈套,沦为电诈工具人,应加大对上游犯罪的打击力度,彻底斩断来自境外的诈骗犯罪势力,有效清理其滋生蔓延的土壤。同时夯实网络平台的审核责任,对所谓的“网络推广”等兼职广告加大审核力度,切断涉诈信息传播途径,切实尽到宣传引导职责,让在校生等深刻意识到“天上不会掉馅饼”,寻求兼职时睁大眼睛,不掉入犯罪分子设置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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