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4月3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民营经济促进法以独章篇幅强调科技创新,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积极发挥作用。其中提到,引导民营经济组织根据国家战略需要、行业发展趋势和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开发关键核心技术、共性基础技术和前沿交叉技术,鼓励以科技创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依法合理使用数据,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支持公共研究开发平台、共性技术平台开放共享,为民营经济组织技术创新平等提供服务,鼓励各类企业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与民营经济组织创新合作机制,开展技术交流和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等。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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