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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日前出炉,时报君一一梳理信息《指导意见》里面透露出来的关键信息,以供读者参考。
1、什么是信息消费?
答:信息消费是指以信息产品、信息服务和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为内容和模式的消费活动,既包括纯信息产品和服务消费,也包括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的工农商业产品和服务的消费。
随着科技发展,信息消费已经渗透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个环节。举个例子,日常生活中的共享单车、移动支付以及付费阅读等都是常见的信息消费场景。
2、信息消费有何重大意义?
答:《指导意见》指出,信息消费已成为当前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猛、辐射最广泛的经济领域之一,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和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消费支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所占比重持续攀升,在供给侧改革和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国家发改委在解读今年上半年经济数据时曾指出,从近三年的情况看,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8.8%、59.7%和64.6%,分别比投资贡献率高1.9个、18.1个和22.4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达到63.4%,比投资高30.7个百分点,延续高增长的态势。
3、信息消费面临什么待解决问题?
答:《指导意见》指出,我国信息消费有效供给仍然创新不足,内需潜力仍未充分释放,消费环境亟待优化。
有问题存在的地方,就存在市场机遇。针对我国信息消费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指导意见》提出的发展方向包括推广数字家庭产品、拓展电子产品应用、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丰富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壮大在线教育和健康医疗、扩大电子商务服务领域等方面。
4、信息消费市场规模有多大?
答:《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15万亿元。
5、信息消费升级的四大重点领域是?
答:《指导意见》指明信息消费升级的四大领域,具体包括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和新型信息产品消费。
除便民、惠民的公共信息服务外,《指导意见》对于垂直类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以及智能终端、互联网汽车、AR/VR、智能机器人等重要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
6、《指导意见》总体有哪些原则?
答:《指导意见》提出的三大原则,分别为:坚持创新驱动、坚持需求拉动、坚持协同联动。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因此,从需求出发,自下而上坚持科技创新,通过协同联动来产生效益,符合市场规律,有利于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7、信息消费升级中的监管原则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将重点任务分工划分为42个具体项目,负责单位涉及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等22个部委及地方政府。在监管导向上,提出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原则。
8、财税方面有何支持措施?
答:《指导意见》提到,鼓励各地依法依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以及提供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不同地区的信息产业发展水平并不均衡,只有及时跟进这波改革浪潮的地方政府,才能真正享受到产业发展和国家政策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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